巴菲特
1972年1月,由買下的藍籌印花公司的資金,買下喜思糖果,
對方開價4000萬美元,喜思擁有1000萬現金,所以實價是3000萬美元,巴菲特開價2500萬美元,賣主同意成交。

十年後…
1982年,有人向巴菲特開價1億2千5百萬美元 ,想要買下喜思,這是當時買下價格的5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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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索一下:
要賣掉取得5倍現金,還是繼續擁有資產較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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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:
現金為王,賣掉立即賺400%價差,還有這十年間的現金流。

不賣:
富爸爸說:買下一件資產後,思考周轉率,拿回現金,繼續擁有這件資產,並將所拿回的現金,繼續購買下一件資產。

結果都是穩賺的投資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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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菲特決定…不賣
接下來的11年,喜思已回饋給波克夏2億1千2百萬美元的稅後盈餘
同樣的,巴菲特繼續拿著現金購買其它資產。


大多數的人買股票是想賺價差,賺波段…
老巴從頭來尾都是買資產的想法,這兩點後來的差異,可以深深思索,祝福我的好友們~智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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